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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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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入职多年公司未缴纳社保 成都大邑法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这样判

近日,普某拿着一面写着“正义之光照心田 司法温情暖人心”的(de)锦旗走进成都(chéngdū)大邑法院,向法官表示感激。原来,普某是该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(dāngshìrén),法院经审理依法(yīfǎ)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普某返还“社保补贴”的诉讼请求,以(yǐ)公正司法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 2022年(nián),普某入职某公司后,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。2024年,普某向(xiàng)社保经(jīng)办机构投诉反映问题,经行政部门责令整改,该公司补缴了相关社保费用。但此后用人单位却以(yǐ)“已发放社保补贴”为由,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普某返还该款项。 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(fǎguān)经深入调查发现,公司提交的(de)工资表显示加班费金额固定且长期趋同,有违常理;同时,公司关于“社保补贴”发放的陈述存在多处矛盾,证据链条亦不(bù)完整,无法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。大邑县法院最终依法驳回(bóhuí)公司的诉求。 案件宣判后,普某感慨道:“收到法院传票(chuánpiào)时,我(wǒ)焦虑得夜不能寐。是法官的公正裁判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!”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,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更(gèng)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(yìwù)具有示范意义。 据(jù)办案法官介绍,大邑法院还将持续高度关注劳动争议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审理,推动构建(gòujiàn)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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